1.股東成為股東後不能退股。
股東成為股東後不能退股。無論股東以實物、貨幣、知識產權還是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出資,都是所有權的轉移,而不是單純為了公司使用。
例如,A用壹輛寶馬汽車投資了該公司。投資前,寶馬車的主人是A,但投資完成後,寶馬車的主人變成了公司,A得到了公司的壹部分股份作為對價。
股東以出資的形式將其所有權轉移給公司,意味著公司法規定的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股東出資退股,無異於破壞法人的獨立財產。
《公司法》還規定,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人承擔責任。公司成立後,會以自己的名義發生各種關系。比如公司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如果判定公司是責任方,需要公司賠償,就產生了侵權責任的債務。在民法中,債分為合同債、不當得利債、侵權責任債和無因管理債。
這些都需要以公司的全部財產對債權人承擔責任,而股東退股意味著公司的償債能力降低,可能侵害債權人的利益,所以股東出資後不得退股,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則。所以不能退股。
2.可以進行股權轉讓。
四個股東,三個想退休,留給妳1。如果妳願意,妳可以和他們協商把股份全部轉讓給妳。三股東也可以向外部非股東轉讓股份。在股份轉讓中,在同等條件下,妳有優先購買權。
3.解散公司
如果妳們之間不能就股權轉讓達成壹致,妳願意讓他們退出,那麽就召開股東會解散公司,然後進入清算程序,分配公司剩余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