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選擇信息查詢功能進行查詢;
2.登錄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官網,點擊技能人員資格證書網上查詢系統,輸入相關信息進行查詢;
3.執業醫師執業證書代碼由15位數字組成,包括執業醫師等級代碼、執業類別代碼、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市縣代碼和證書序號;
4.《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通過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全國統壹資格考試後頒發的資格證書。
醫生註冊的歷史演變;
1,醫生職業的起源:作為壹種職業,醫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埃及和古希臘,當時醫生大多以神職人員的身份出現;
2.執業資格的引入:隨著醫學知識的積累和社會的發展,各國開始引入執業醫師資格制度,以保證醫生具備必要的醫學知識和技能;
3.建立註冊制度:為了更好地管理醫生的執業行為,很多國家都建立了醫生註冊制度,只有通過註冊才能獲得職業資格;
4.繼續教育的要求:隨著現代醫學的不斷進步,醫生註冊制度通常包含繼續教育的要求,以確保醫生的知識和技能與時俱進;
5.電子註冊管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醫生的註冊管理逐漸電子化,方便醫生和管理機構查詢和更新信息。
綜上所述,執業醫師註冊信息可通過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或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查詢,使用15位數字編碼的執業醫師執業證書,該證書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頒發的資格認證。
法律依據:
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
醫師主要執業機構和批準本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在醫師管理信息系統中及時更新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第十二條
申請醫療執業註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醫療執業註冊申請審批表》;近6個月2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照片;(三)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從業證明;(四)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申請註冊時,取得醫師資格後兩年內未註冊、停止執業兩年以上或者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未註冊人員消失的,還應當提交在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過六個月以上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第十三條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自收到登記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考核合格者,予以註冊,發給《醫師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