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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關於應用山東食物鏈開展食品溯源的通知

關於應用“山東食物鏈”開展食品溯源的通知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辦法》等要求,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了山東省食用農產品和食品信息追溯平臺,實施食品追溯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如實記錄和保存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產品銷售等信息,確保食品可追溯。“山東食物鏈”是壹個食品信息追溯平臺。食品生產經營者利用“山東食品鏈”記錄食品信息,連接上下遊環節,幫助食品生產經營者快速高效地進行溯源管理,實現產品的可追溯。

二、省內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追溯系統,確保食品的可追溯性,企業信息追溯系統應當與政府部門的追溯平臺相連接,實現信息共享。已建立信息追溯系統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可采用對接數據接口或批量導入的方式,向“山東食物鏈”傳輸追溯信息。未建立追溯體系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按要求使用“山東食物鏈”進行追溯管理。

三、2022年6月30日前,全省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在“山東食品鏈”完成用戶註冊和激活。電腦用戶可通過360、QQ、Google等瀏覽器登錄“山東食物鏈”網站,完成用戶註冊。手機用戶可在微信小程序、愛山東APP、愛山東支付寶小程序中搜索“山東食物鏈”,完成用戶註冊。

4.2022年7月1日起,蔬菜、水果、水產品、糧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類、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所有10類食用農產品、食品和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將通過“山東食品鏈”上傳食品信息。

五、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山東食品鏈》的要求,準確、完整、及時上傳各類食品信息。卷繞信息真實、完整、準確、有效,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壹條、第五十三條規定的,視為已建立出廠檢驗、進貨檢驗等記錄,無需單獨建立紙質記錄。

6.“山東食物鏈”系統部署在山東省政務雲平臺。該系統采用先進的數據保護工具,確保企業信息數據存儲、傳輸和使用的安全,構築食品生產經營相關信息安全的堅強防線。

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指導和督促企業嚴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規範使用“山東食品鏈”,確保“山東食品鏈”有效運行。對違反規定不履行相關法律義務的,依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這是給妳的信息。

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