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的主要職責是維護城市的基本道路建設,根本目的是保證城市的正常運行。按照常理,城管和商家應該互相配合,建立壹個完美和諧的社會。但事實並非如此。很多城管部門的城管人員總是因為各種原因和商家產生矛盾。甚至嚴重時雙方會大動幹戈,造成人員傷亡。
城管隊員進店撕毀營業廣告牌遭質疑。事情發生在泗陽地區,當時當地城管部門正在日常巡邏。在沒有得到店家允許的情況下,我竟然進入商家的店鋪內部,直接撕毀了內部廣告牌。視頻被傳至網絡後,引起了網友的大量討論。有網友認為商家確實存在違法行為,廣告牌確實有非常不合理的商標和文字。但更多的網友認為,店內的廣告牌不屬於戶外廣告牌,不屬於城管的行政權範圍。
我認為存在越權的行為。針對此次事件,我個人認為當地城管部門確實存在越權的行為。我國對商家戶外廣告確實有明確的規定,戶外廣告不得違反相關規定。但在此次事件中,城管人員撕毀的廣告牌並不是設置在店外,而是在店內。因此,該廣告牌不再是戶外廣告牌。城管部門擅自撕毀商戶廣告牌,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不允許越權行為。建國以來,設立了各個部門,根本目的是防止壹些部門越權。各部門都要管好自己的責任,而不是隨意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