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家庭住址屬於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
第二,隱私的特點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收集、使用和公開的壹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有權決定別人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幹預自己的私生活,妳有權決定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公開的範圍和程度。隱私權是壹項基本的人格權。
根據我國國情和國外相關資料,以下行為可歸為侵犯隱私權:
1.未經公民同意,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安寧。
3.非法盯梢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偷拍他人私生活,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者未經他人許可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自拆別人的信,偷看別人的日記,窺探別人的私人文件,公之於眾。
6.調查、窺探他人社會關系,使其違法。
7、幹涉其他夫妻性生活或調查公布。
8.向公眾公布他人的婚外性生活。
9、公開公民個人材料或公開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意向社會公開的純個人信息。
隱私權的特征:
(1)隱私權的主體只能是公民,也就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特別是公司法人的秘密(其實就是商業秘密)。商業秘密不具備隱私所具有的公共利益和無關群體利益的本質屬性。
(2)隱私權的客體包括個人活動、個人信息和個人領域。
(3)隱私權的保護範圍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根據隱私權的特征,國內外學者普遍認為隱私權有以下四種權利:
(1)隱瞞隱私的權利。隱私權隱瞞權是指權利主體隱瞞自己的隱私而不被他人知道的權利。
(2)隱私權。隱私權是指自然人積極利用自己的隱私滿足精神和物質需求的權利。
(3)維護隱私的權利。隱私權維護權是指隱私權主體保持其不可侵犯性的權利,當其受到非法侵害時可以尋求公、私救濟。
(4)隱私控制。隱私權是指公民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控制自己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