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這件事的看法。
這個社會,大家都在為生活奔波,沒錢的時候會更加努力。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就算男方綁架成功拿到錢,也是不義之財。現在還好他沒拿到錢,斷送了前程。好在男子綁架男孩後,並沒有虐待,也許會被監禁三到五年。
關於此事的類似事件。
我記得之前有個案子,壹個罪犯綁架了鄰居家的孩子,向他家要贖金。當時家裏已經按照對方要求準備了1萬元。但是,這兩個罪犯沒有照顧好被綁架的孩子,把孩子留在高溫的玉米地裏,綁住孩子的腿和腳,用膠帶封住他的嘴。
後來,女孩沒等到父親的救贖,就在玉米地裏窒息而死。她父親壹時接受不了這個事實,要求法官無論如何要看對方死刑,所以不需要任何賠償。最後,這兩個人確實判了他死刑。兩個罪犯殺害壹個無辜的生命只是為了錢,所以錢可以解決很多事情,但是也給人帶來了危險。
沒錢的時候我怎麽花?
我也窮過壹段時間。當時還欠了2萬塊錢,沒有工作。我每天只能吃煮面條。這段時間,我經常晚上失眠,因為我怕我的債務會影響我的征信。後來覺得坐不住了,就瘋狂兼職,每天工作10多小時,用最低的工資還債。經過幾個月的努力,終於還上了錢,攢了幾萬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