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真的要走法律程序,拿出委屈妳的證據來交首付。如果妳能拿出中介不讓妳首付的電話錄音,或者現場錄音。如果不能提供錄音,可以提供第三方證明妳沒有不按預期支付首付款,只是中介要求妳按預期支付首付款是因為賣家不配合預付款還款。很明顯,這個第三方就是中介,或者當時和妳沒有任何關系的人。
3.如果按照這個方向走,有幾種可能的結果:1。如果中介跟妳合作,中介就把責任推給賣方,賣方因為不配合預付款而推遲首付日期,也就是賣方違約,不僅退妳65438+萬元,還會得到雙倍賠款。如果中介不跟妳合作,很有可能中介和賣家是壹對信托,共同分擔妳的10和中介費。而且,買賣對於壹個不懂得在交易中保護自己權益的人來說,可能已經提前設好了陷阱。只要妳把錢交出來,他們就開始故意拖著妳辦手續,讓妳毀約!看起來像是有預謀的詐騙!
4.如果妳通過以上幾點虧了,妳能確定賣家是只想多賺8萬,還是願意采取正當途徑賣房而不是再次敲詐妳?那妳就按照樓上說的養8萬,到時候養3萬到5萬,看行不行,不行也得養。等妳把這個房子賣了,賺了10-20萬,妳就安心了。從錯誤中學習。但是妳必須把之前的合同作廢,簽壹份保證妳的新合同!參考參考網上的資料,看看別人的合同是怎麽寫的,也可以在其他信得過的中介公司的幫助下幫妳咨詢合同條款。
我能想到的就這些了。希望妳能化解悲劇,謹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