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因治療:應盡量找到原發病和誘發因素,進行病因治療。
2.急性發作:如果患者心室率較快,並有急性心血管功能不全的癥狀和體征,應首選同步電復律。對於心血管功能良好的患者,最初的治療目標是減慢心室率。使用洋地黃、β受體阻滯劑或維拉帕米,使靜息時心室率保持在每分鐘60-80次,輕微運動後心率增加不超過每分鐘100次。洋地黃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根據需要與β受體阻滯劑或鈣拮抗劑聯合使用。心力衰竭和低血壓患者不應使用β受體阻滯劑和維拉帕米,預激綜合征合並房顫患者不應使用洋地黃和維拉帕米。
3.陣發性房顫:房顫持續時間短於12個月時稱為陣發性房顫,復律成功的幾率較大,復律後維持竇性心律的幾率較大。奎尼丁是最常用和最有效的ⅰA類藥物,但它可能導致致命的室性心律失常。普魯卡因胺也很有效。在用IA類藥物復律前,應給予β受體阻滯劑減慢房室結的傳導,以防止上述藥物拮抗迷走神經。否則,當房顫轉為房撲時,房室結的隱蔽傳導會減弱,導致心室率加快。ⅰC類藥物氟卡因和普羅帕酮轉復房顫的療效與ⅰA類相似,但也可導致室性心律失常。胺碘酮也能有效轉復房顫。藥物復律無效時,可嘗試同步電復律。為防止左心血栓形成,復律前應給予華法林3周(使凝血活酶時間延長至對照值的1.3 ~ 1.5倍),復律後繼續2 ~ 4周。
在決定對慢性房顫患者進行復律治療前,應充分考慮房顫轉為竇性心律後能否維持較長時間。房顫持續時間(病程越長,復律後越難維持)、心房擴張程度(心房越大,成功率越低)、患者年齡(老年患者成功率越低)都是影響復律後竇性心律維持的重要因素。
為防止房顫復發,可使用奎尼丁、普羅帕酮或胺碘酮。
目前已有射頻消融成功治療陣發性心房顫動的報道。
4.持續性房顫:房顫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者稱為持續性房顫。壹般不再采用心臟復律,而是采用藥物治療。
對於快速房顫,地高辛是常用的口服藥物。過量的地高辛對心臟有毒。患者和家屬壹定要學會用聽診器聽心室率(註意不要數脈搏),根據心率調整劑量。心率快則加大劑量,心率慢則減少劑量,使心率維持在70-90次/分。地高辛應長期使用。地高辛中毒者,在中毒完全恢復後,只要病情需要,可以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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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妳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