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 10 15(含)之日起(以申請時間為準),生活補貼分兩期發放,每期50%。第壹筆補貼在連續參保6個月後發放(不含補繳),第二筆補貼在連續參保12個月後發放(不含補繳)。申請時必須提供申請人姓名、證件號碼、銀行卡號等基本信息。其他所需學歷和社保信息通過“秦青在線”數據共享和系統比對獲得。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按要求提供復核材料。中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需填寫學歷學位信息(包括學歷學位、畢業學校、畢業時間等。)符合申請條件的,上傳國家教育部教育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書。連續參保期間有勞務派遣經歷和勞務派遣(人力資源)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三年後在西部縣(市)進行首次補貼申報、第二次補貼和第二次補貼審核時,必須經現用人單位核實並填寫其實際歷史用人單位和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人才引進的審批程序:
1.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會根據業務辦理指南核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是否齊全。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受理;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壹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
2.承辦:工作人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審核:人力資源市場部工作人員進行核實,審核申請材料;
4.審批:市人社局領導最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批,並轉到業務受理窗口辦理後續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完善農村人才工作的體制機制,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訓、技術支持、創業指導等服務,培養鄉土人才,引導城市人才下鄉,推動專業人才服務農村,促進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