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編制和綜合管理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2、對地方和相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綜合監督管理;
3、負責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信息的接收、處理和上報。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救援中心)組建了國家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以下簡稱國家專業隊),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安委會制定部署的安全生產15條措施,著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全面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深入推進安全技術服務,廣泛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專業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應急救援壹般是指預防、準備、應對和恢復突發的、破壞性的緊急情況的活動和計劃。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類型,分為衛生應急、交通應急、火災應急、地震應急、廠礦應急、家庭應急等領域的應急救援。
緊急救援中心的招聘要求是什麽?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應急管理工作;
2、中專以上學歷,年滿18周歲;
3.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十七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國務院制定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制定國家專項應急預案;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和國務院相關應急預案,制定國家應急部門應急預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和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程序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