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廉銀的發放並不壹定帶來官員的清廉。只有豐厚的薪酬而沒有相應的執行監督制度,“清正廉潔”只能是壹句空話。
清朝的養廉銀制度只有依靠皇帝的統治意誌才能有效,在雍正帝的嚴格執行和監督下才是名副其實的。但從乾隆後期開始,由於制度的放松和資金的短缺,楊煉銀行名不副實,其功能也只是隨著清王朝的衰弱而削弱。
擴展數據:
壹般來說,尹通常是這個工資的10倍到100倍。光緒《清泉殿例》記載,巡撫13000兩至20000兩,巡撫10000兩至15000兩,政治使臣5000兩至9000兩,法官3000兩至8400兩。比如臺灣巡撫劉銘傳的年薪是155兩,而楊煉白銀是10000兩。
而臺灣省總兵年薪67兩白銀,軍方給144兩白銀,楊連銀是1500兩白銀。“連隊年薪,馬幹、養廉銀449兩,總薪,馬幹、養廉銀1922兩,外包養廉銀36兩,每兵加952兩。。?
殷並沒有完全解決官員的生計問題。壹般的北京官員沒有足夠的金錢收入,而是依靠地方官員的冰敬和炭敬。李次明在日記中說:“京官不能獨存,進京都是互相試探交情,想往上爬。”?
曾國藩擔任國子監檢討後,家書中提到:“男人的處境越來越尷尬,剛好有俸祿白銀可以繼續。冬天希望外官送炭款,今年勉強能支撐。明年規劃起來就更難了。”。?
另壹方面幫助官員奢侈。張從道士升為省判官後,進京謁見的代價是:“不尊軍務大臣,每處四百金,賽和庭不收。
張靜上層階級和下層階級各為16金。如果有友情或者交流,從100到80金不等。六部尚書,將軍賢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降序排列;老家,同年且家境好,有可能應酬,* * *用壹萬五兩多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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