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師考生本人應到報考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網上報名信息審核確認。
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交報名信息表、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件(港澳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省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證明材料(均須原件)。
資格審查合格後,由考官在報名信息表上簽字並加蓋公章。
網上報名信息驗證成功後,中級會計師考生應在網上報名期間再次登錄報名網站並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
會計職稱考試的全稱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職稱考試是財政部、人事部組織的全國統壹考試,分為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三個等級。考試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每年壹次,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
會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擇優選拔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
考試科目
編輯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由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組成。
財務管理和經濟法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3小時。
註冊條件
(壹)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獲得博士學位。
(3)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初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者,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報名條件中規定的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總年限,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級會計職稱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