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業主張先生和住戶小林第壹次見面。小林說,他父親多年前從別人手裏買的房子,當時付了20萬。賣家答應先幫他們接水電,再幫他們辦房產證。然而,房產證期間,賣方突然消失了。
直到房主張先生上門,小林壹家才知道房子又有了主人。此前有附近居民透露,小林壹家就住在門口。小林否認了敲門的故事,稱父親當時是以優惠價買的房子。由於購房信息不全,房產證壹直沒辦下來,現在家裏也在找當年賣給他們的人。
房屋主人張先生希望小林壹家交房。小林說,裝修房子花了20萬。他希望業主能補償裝修費,幫他們渡過難關。但張先生拒絕賠償,他認為這在法律上是不被認可的。張先生還表示,租戶單方面稱被騙,但從未出示購房材料,因此無法令人信服。
張先生和小林壹家協商,最後張先生給了小林壹家半個月的寬限,讓他們去找房子,並限定他們在下月6日搬出。據房主張先生說,1992花了33.2萬買的這套房子。交完錢後,因為工作調動,沒有在深圳永久居住,之後也沒有跟進房子的情況。他覺得房子是自己的,不管理也沒問題。直到壹年前,張先生才知道房子被人占了。目前,事件曝光後,張先生房屋的房產證很快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