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身份證、社保卡到當地社保中心或勞動保障部門查詢;
2.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
3.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壹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會打印發放參保人上壹年度的個人賬戶清單,可以通過清單進行查詢。
醫療保險的使用規則:
1,個人賬戶與統籌基金的區別: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個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用於分擔重大醫療費用;
2.投保資格:通常要求被保險人在當地有穩定的工作和居住證明,部分地區也可能有戶籍要求;
3.繳費比例和基數:不同地區醫保繳費比例和基數可能不同,通常由個人和單位共同承擔。
4.報銷範圍和比例:醫保報銷通常只針對基本醫療服務和藥品,有壹定的報銷比例和封頂線;
5.定點醫療機構:參保人員只能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才能享受醫保報銷;
6.異地就醫手續:如果需要在參保地以外就醫,可能需要辦理異地就醫手續,才能使用醫保。
綜上所述,查詢醫保賬戶明細的途徑包括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到社保中心或勞動保障部門,登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咨詢查詢,查詢醫保經辦機構打印發放的個人賬戶清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準確記錄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和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原始憑證和繳費結算會計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記錄個人為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用人單位繳費情況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並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免費發送給本人。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繳費和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