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禮儀有“六禮”,即收禮、問名、納吉、收禮、邀約會、迎親。這種民俗反映了客家人對人口興旺的期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這個壞習慣被打破了。但由於對婚姻的高度重視,仍有壹套追求美好、講究吉祥的習俗。
打扮新娘。新娘結婚前,要打扮成母親的樣子。請打扮成母親必須是“四件”(即兒子、孫子、丈夫在世且在村裏有名)。打敗
打扮成新娘要梳三次頭發。每梳壹次就說壹句吉祥話:梳到底,梳給福祿壽,梳三遍,子孫滿堂。然後給新娘穿禮服、褲子和鞋子。
打米篩花。上轎子前,新娘要請有威望的叔叔來玩米幕花,說
“四句”的儀式是在祠堂裏放壹個“摸杠”(形似牌匾但比牌匾大的竹編工具),中間放壹個方凳,外面放壹個洗衣籃。選好時機後,伴娘會先扶新娘坐在籃子上,然後坐在凳子上,說吉祥話,比如“坐在籃子上,坐在凳子上,
我比興寧縣大。“打谷機手裏拿著米篩,放在新娘頭上做壹個米篩的形狀,並說四個吉祥的字,意思是把吉祥美好篩在新娘身上。
上轎子。飯篩完了,家人、親戚、親戚會給新娘發紅包,叫“花轎錢”。父母也會給出嫁的女兒送壹個包。袋子裏裝著蓮子、棗、早米粒、長壽草、糖丸、蔥、蒜等象征美好的東西。之後新娘悄悄上了轎子(壹般不放鞭炮,以為娶了女人是虧,不值得大張旗鼓。這種觀念變了,但習俗依然存在。
拉月亮(拉,意為視察、參觀)。新娘結婚的時候,家裏組織歡送會去男方家。歡送會壹共七個人,其中媒人和小夥子必須參加,其他都是阿姨、嫂子、奶奶等女性(寡婦不得參加)。歡送會要送嫁妝,必須配燈(同燈)、銅鍋(有口,象征男孩)、餅、方鏡、甘蔗、柏枝、長命草、九個蛋,每樣都用紅字寫,組成“百子千孫,長命富貴”。
婚禮儀式新娘上了轎子後,由男方家的已婚男子帶路入門。在新郎家,門前放了壹門幸福的大炮,用稻草和桃子符號點起了火。“伴娘”把新娘“下了轎子”,跨過火堆進入祠堂向祖先行禮。在壹些地方,新娘穿過火堆後,會在地上撒壹些花生、糖果、棗、蓮子和硬幣,讓孩子們搶著吃,這意味著五福到處都是人。
鬧洞房。有趣但不粗魯。朋友、親戚、兄弟、叔叔、姐妹、新婚夫婦歡聲笑語,其樂融融。雖然是玩濾鏡,但不失禮儀;雖然它很有趣,但它有深刻的含義。
隨著新文明的推行,新婚人數與日俱增,男性落戶女方家、集體婚禮、旅遊結婚等新時尚越來越被人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