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流程是這樣的:開發商看中了村裏的土地,於是找到村長和村主任,把準備好的“好處費”交給村長。村長拿出三分之壹的收益給了主任。當他們看到白花花的錢時,他們忍不住了,所以他們把村裏的土地交給了開發商,讓開發商留在蓋樓。開發商用“不差錢”的手段拉攏村幹部,接下來就是下面的人了。開發商根本沒把老百姓放在眼裏,心想,我讓妳住樓房,妳怎麽說得出來?每戶多給妳30-50平米,守口如瓶。這樣每棟樓蓋11層,村民用壹層,剩下的10層盈利。村民不同意,那就強拆。三個釘子戶不算什麽,從上到下基本都很到位。我不怕妳!最後村裏蓋的房子都賣了。住了1年後,當地村民發現房屋漏水,墻體開裂,高度不夠,質量問題多。。。。。。
這時發現村長在城裏已經有了幾套好房子,很少在村裏住,因為怕房子“撐不住”。
想要維護自己的權利,就要團結大家的力量。現在妳什麽都不懂,不能隨便簽字。另外,妳壹定要向民政辦了解真相,問問村長,如果以後找墓地或者搞基礎設施,國家征用土地。妳的房子產權嗎?小產權根本不受法律保護!如果還有什麽問題,可以留言,我會和妳壹起想辦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