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帶樣品:
1.申請表(測試/評估申請表)
2.通知;註意
3.MSDS(中文/英文,簡體或繁體)
4.成分信息保證書
5、信息壹致性聲明
6.樣品與貨物壹致性保證書
7.對於樣品,應提供固體(50-300克)/液體(50-300毫升)。使用的容器應密封並裝滿。固體應使用密封袋,液體應使用氟化物瓶或金屬罐。嚴禁使用非工業試劑瓶,如飲料瓶。違者不收,當場退還。如果是郵寄,就不發證書。本中心不負責聯系制造商。如果樣品太少或者太貴,可以向中心提交加蓋原公章的書面聲明,申請少送樣品,收回樣品,現場看樣與否。
所有材料必須加蓋原公章。
進口未清關,暫時沒有樣品(工作聯系單)。請準備:
1.申請表(測試/評估申請表)
2.通知;註意
3.MSDS(中文/英文,簡體或繁體)
4.成分信息保證書
5、信息壹致性聲明
6.樣品與貨物壹致性保證書
7.保證樣品交付保證
8、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信息確認表
後續通關完成後,需要補充樣品進行鑒定。
卓影提醒:進口危險品提前做好中文危險品標簽,貼在產品包裝上,可以省去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