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申請公租房的條件為:年滿18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符合準入條件的人員或家庭。
其中包括:
壹是單身平均月收入低於41.76元/人·月;二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3828元/人·月;三口之家(含三口之家)人均月收入低於3480元/人·月;
二、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7平方米;
三、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有壹輛購買價格超過654.38+0.5萬元的非營運車輛的,不得申請;
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有公司或參股,且註冊資本(參股)超過654.38+0.5萬元的,不得申請。
五、五區兩縣的群眾,必須在城六區工作,並符合下列情形之壹,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半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1年以上,持有本市營業執照和稅務機關的納稅證明1年以上,從事個體生產經營1年以上。
6.沒有Xi戶口的人必須在這個城市的六個區申請居住證。
二、申請材料
申請時需要提供的信息如下:
1.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或戶籍所在地社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3.未成年家庭成員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4.結婚證;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有車的提供購車發票;
6、申請人及* * *與申請人(不含未成年子女)《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和《個人保險繳費明細》;
7.具有Xi安五區兩縣戶籍的人員,需要提供在本市六區工作的相關證明,即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社會保險的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1年以上和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持有本市營業執照的證明和稅務機關的納稅證明1年以上、連續從事個體生產經營1年以上的證明。
例如:
1,Xi安公* * *團體租賃住房資格申請審核表(可去申請點填寫)
2.戶口簿
3.身份證
4.居留證
5.出生醫學證明
6.婚姻關系證明
7.與收入相關的證明或承諾
8.資產證明或承諾
三、申請流程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審批程序
1.申請:申請人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申請。
2.受理(4個工作日):社區居委會或人才中心在受理後4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公示、交接,公示時間為3天。
3.初審(5個工作日):街道辦事處或人才中心初審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並移交區(開發區)住房保障部門。
4.最終審核(11個工作日):
(1)公示:區住房保障部門公示3天。
(2)上報聯審信息:將審核數據上報市住房保障部門進行聯審。
(3)終審:向市住房保障部門上報終審信息。
5.聯合審理和備案(10個工作日):
(1)市住房保障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審,並將聯審結果返回區住房保障部門。
(二)備案
在…之中
1.Xi安六區戶籍人員應在戶籍所在地社區和人才交流中心申請公租房資格。
2.具有Xi安五區兩縣戶籍的人員,應在工作所在社區申請公租房資格。
3.非Xi戶籍人員需要在本市六區辦理居住證,然後在居住證所在社區申請公租房資格。
如有疑問,可撥打029-87619420(已購保障性住房管理)和029-87619419(已租保障性住房管理)咨詢。
溫馨提示:不知道哪裏的小區可以咨詢物業或者房東,工作單位所在的小區可以咨詢人事。小區登記表批下來後,有住房才可以準備材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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