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審批和後置審批在概念、申請前後順序、審批數量上是不同的。
1,概念不同
前置許可是證書,後置審批是審批程序,不是證書。
2.申請前後的順序不壹樣。
前置許可是在辦理營業執照之前需要辦理的文件,後置審批是在辦理營業執照之後,重新發放需要提前辦理的原始文件。
3.批準的數量不同
企業登記需要前置審批的證書有112種。有202個項目可以後批。
擴展數據:
後置審批的意義在於彌補前置審批的不足。
前置審批程序太多,大大增加了商事主體的開業成本,挫傷了商事信心。以餐飲為例,商事主體要想從事餐飲服務,就必須提前租用場地,並進行裝修。
只有廚房設施和衛生條件符合衛生部門的要求,才能辦理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辦理後,還要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手續,壹切準備就緒後才能開業。
在這段時間內,商業實體要在無利可圖的狀態下支付店鋪的各種費用,無疑是壹種巨大的浪費。
因此,中國應借鑒英國等國的經驗,將壹些不太重要的前置審批移到後面,進行後置審批,以提高效率,促進簡單快捷的交易。
百度百科-後置審批
百度百科-預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