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臺辦批準,可赴臺灣省進行考察、會議、洽談、演出、培訓等商務活動,以及參加或參觀展覽等經貿交流活動,可在珠海申請商務簽註。
搬運材料
1.提交申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尚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可以免交,但必須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在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以提交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定居境外的中國公民應提交其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以及定居境外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提交近期藍底免冠彩色照片(規格48X33mm)和經廣東省公安廳照片檢測中心檢測合格的照片回執(提交的照片應與回執壹致);(對照片的基本要求:沒有人像特征的技術處理(疤痕、痣、發型等。),沒有頭發遮住眼睛,沒有濃妝等。)
3.臺灣通行證
4.中國公民入出境申請表
5.赴臺灣開展業務活動,提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或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赴臺項目設立批準書》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臺灣事務辦公室確認的復印件;
處理過程
在線預訂
1.登錄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辦證預約系統,關註“珠海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或“廣東易”微信小程序。
2、選擇工種
3.申請人應填寫預約信息,並按提示取號。
4.申請人按照預約時間到預約受理地點采集指紋、取號、叫號,然後到前臺受理。受理後,申請人憑收據支付(當場結算)。
5.申請材料受理成功後,經審核認證後,按照申請人選擇的方式(快遞或不快遞)等待取證。
窗口處理
1.申請人現場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經審查,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機關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後流程繼續流轉。
3.證件準備完成後,申請人將按照預定的取證時間到受理機關領取證件。如需快遞,由郵政部門將證明送達申請人。
處理時限和成本
辦理時間:廣東省戶籍7個工作日,非廣東省戶籍20個工作日。
手續費:壹次有效簽註15元,多次有效簽註每80元15元。
商業背書(f)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事務辦公室的批準,以及入臺許可的期限和有效次數,可以每半年簽發壹次有效簽註,也可以每半年或1、2、3年多次有效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