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在常住地以外臨時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當地交通費。省直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差旅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嚴格控制出差次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規模;嚴禁無實質性內容和明確公務目的的旅遊,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無實質性內容的部門間異地學習、交流、考察。省級財政應當按照分級、分項的原則制定省級單位差旅費標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和消費水平變化適時調整。
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對省直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壹)單位差旅審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動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
(二)差旅費開支範圍和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3)差旅費報銷是否符合規定;
(四)是否將差旅費轉嫁給下屬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
(五)差旅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
河北省省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在常住地以外臨時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當地交通費。
第四條省直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差旅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嚴格控制出差次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規模;嚴禁無實質性內容和明確公務目的的旅遊,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無實質性內容的部門間異地學習、交流、考察。
第五條省財政按照分級、分項的原則,制定省直單位差旅費標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和消費水平變化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