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護理崗位的工作內容:
1,不能違章作業,勞保穿戴整齊,執行基礎和專科護理常規、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及相關規章制度。熟練的護理技能,做到穩、準、輕、快、靈。操作時,不應強迫或恐嚇,幫助患者消除恐懼心理,保持愉快的心情,用言語關心患者,使患者積極配合治療,才能收到良好的治療效果。
2、協助醫生做好患者及其家屬的咨詢、疏導、會診和治療工作。對患者有高度的同情心,善解人意,有愛心,積極熱情,表情和藹,說話輕聲細語,工作耐心細致,有問必答,從不與患者爭吵。
3、實施口服、註射、其他方式的藥物治療和采集檢驗標本;註意巡視,觀察病情和輸液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醫生報告;協助治療新的、外科的、緊急的和危重的病人;負責準備和采血,護送危重病人外出檢查。
4、經常深入病房與患者溝通,以獲取患者病情信息,了解患者疑惑,及時解決患者問題,向家屬和患者解釋發病原因、治療原則、註意事項,並給予飲食和生活指導及健康教育。
5、加強基礎和專業知識的學習,重點學習本科室的相關知識,例如,本科室常見疾病的病因、病理、生理機制、治療和預防保健,多閱讀本科室每位患者的病歷、治療過程、療效和各項實驗室指標,對本科室每位患者的病情了如指掌。
6、負責醫療文件和物品的管理,做好庫存交接。下班後,做好清潔衛生和第二天工作的準備,保持工作環境整潔美觀。及時報告和反映患者對醫院服務的意見和要求,並做好記錄。
擴展數據:
護士履行的義務:
1.護士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範的規定。
2、護士在實習中,發現病人情況危急,應立即通知醫生;在緊急情況下,為了挽救垂危患者的生命,應首先實施必要的緊急搶救。
護士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技術規範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出具醫囑的醫師提出;必要時,應當向醫師所在科室負責人或者醫療衛生機構負責醫療服務管理的人員報告。
3.護士應當尊重、關心和愛護病人,保護病人的隱私。
4、護士有義務參與公共衛生和疾病預防控制。在發生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其他嚴重威脅公眾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時,護士應當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其所在醫療衛生機構的安排,參加醫療救援。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