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討要拆遷款未果。
事情還得從小娟父母的離婚說起。小娟3歲時,父母因不和離婚,小娟判給了母親,但小娟的戶口還在父親那邊。
此後,父親老家的房子被征用,得到了壹筆補償款。同時,小娟也收到了30萬元。但他父親並沒有兌現承諾,把拆遷款給女兒。反而以各種理由搪塞。
結果現在女兒成年了,她想拿回原本屬於她的30萬。但她的父親並不為父女之愛所動,甚至在調解過程中多次離開。這表明她父親並不是真的想拿出這筆錢。
父親出示了壹份證明,證明他的女兒不是他親生的。
但是在隨後的調解中,父親的態度發生了逆轉,因為他找到了證據證明自己沒有生育能力,也就是說這個女兒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他們沒有義務給小娟拆遷款。
後來雙方還做了親子鑒定,證明確實不是父女關系。我想這對小娟來說無疑是壹盆冷水。他在18給父親打電話,卻不是親生父親,這對她也是很大的打擊。
經過調解員的調解,這件事終於解決了。
最終,通過調解人的調解,小娟的父親將30萬元拆遷款返還給了當地政府。同時,小娟的母親須返還此前的撫養費654.38+05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
這場調解沒有真正的贏家,這也使小娟成為壹個謎。在我看來,小娟是最受傷的。從65438年到2008年,她以為自己有父母,但最後因為大人們的錯,變成了壹個連親生父親都不知道的孩子。真的很可憐。
這件事給我們的啟示。
我想通過這件事澄清兩點:
首先,小娟的母親首先有責任
這壹切的根源在於小娟的母親。因為她想生孩子,所以采取“借精子”的方式實在不可取,這對小娟和她的父親都不公平,而這件事也成為了日後的導火索。不知道她有沒有想過如果被發現了會是怎樣的結局?
第二,拆遷資金的歸屬
既然雙方沒有血緣關系,小娟的拆遷款就不能由他父親保管,而應該交給當地政府,因為拆遷款不屬於他們任何壹方,這就需要我們了解壹些法律知識。
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法律常識的重要性,也明白了非親子關系的弊端,所以我覺得這些事情也啟發了很多人。在生活中千萬不要做違背道德和法律的事情,否則妳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摘要
好在雙方已經達成和解。該交的就交,該交的就交。當然,最可憐的是小娟。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這種事情,也給我們生活上壹個警示。
這件事妳怎麽看?妳認為這件事的結果令人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