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語文教師誌願者的選拔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年齡在22-62歲之間;
2.敬業,誌願出國教漢語;
3、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無犯罪記錄;
4.具有對外漢語、中文、歷史、哲學、教育、外語、政治學、心理學、法學、社會學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
5.有壹年以上教學經驗或舞蹈、音樂、繪畫、武術、手工、電腦技能專長者優先;
6.具備大學英語(四級或以上或同等水平)或泰語溝通能力。
二、漢語教師應填寫提交的相關材料。
1.泰國漢語教師誌願者申請表(中文)(見附件1,可下載復制)
2.中英文學位證書復印件。
3.中英文畢業證書復印件。
4.普通話證書復印件
5.身份證復印件
6.大學成績單復印件
7.工作、專業或實習證明(如有,註明起始時間)
8.護照復印件(如有)
9.結婚證復印件(如果已婚)
10,特別說明:本人負責保留所有原件,以備日後報名、面試、公證之用;註冊時只需要壹份復印件;申請材料1-6為必填材料,請按順序裝訂;7-9項僅由符合相應條件者提供;資料由誌願者培訓班班主任收集,匯總上報。
第三,中國教師誌願者在國外的待遇
根據國家漢辦與泰國教育部的協議,泰國為誌願者提供每人每月200美元的生活補助、住宿和醫療保險;漢辦為誌願者提供每人每月600美元的生活補貼、國際旅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相關費用。
誌願者教師回國後,國家漢辦授予他們國際漢語教師中國誌願者榮譽證書,工作安排自行解決。
第四,正式註冊
1.漢語國際推廣方向研究生按計劃參加漢語教師誌願者教學實踐;建議對外漢語教學方向的研究生參加本次海外活動作為教學實習;其他方向的研究生和本科畢業生按自願原則招生。請到誌願者培訓班班主任曹玲老師處領取並填寫報名表(地點:暨南大學中文學院應用語言學系203室,聯系人:曹玲,電話:87205905,郵箱:lingling414@qq.com)。
2.暨南大學漢語國際推廣中心提供信息咨詢。(地點:暨南大學漢語國際推廣中心辦公室505室,聯系人:李,電話:87206335(辦公室),郵箱:jllijnu @hotmail.com)
即日起開始正式報名,並於4月22日前將正式報名材料提交給誌願者培訓班班主任曹玲老師。匯總後提交暨南大學漢語國際推廣中心,由漢辦組織面試和心理測試。培訓結束後,組織期末考試,由漢辦統壹命題。對考試合格者,國家漢辦將頒發《國際漢語教師中國誌願者培訓結業證書》,並據此確定人選。入選的誌願者將與國家漢辦簽署《國際漢語教師來華教授漢語協議》。
動詞 (verb的縮寫)有關註意事項
1和2008年,誌願者計劃主要從我校招收選拔人員,國家漢辦和暨南大學不負責赴泰國的漢語教師誌願者回國後的工作安排。
2.鑒於誌願教師必須持有大學畢業證和學位證,我校漢語言學院應屆畢業生必須能在5月中旬前修完所有學分,符合提前畢業條件,方可報名,否則不予錄取。
3.申請材料恕不退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學漢語國際推廣中心
2008年4月15日
附件1:國際漢語教師中國誌願者報名申請表(可下載可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