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產證上寫了幾個名字?
新房產證可以寫多少個名字沒有限制,但是搜索網站提醒,添加的名字只能是* * *某人,添加* * *某人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 * *,主要有兩種形式,壹種是* * *同* * *,壹種是* * *按份。另外,房地產權屬證書是壹人壹證,第壹所有人即* * *,是與購房人順序相同的房地產權屬證書,房屋份額壹欄填* * *,其他* * *持有房地產權屬證書* * *,房屋份額壹欄填* * *。兩個證書顏色有區別,壹個是藍色,壹個是綠色。
房產證的特征
房產證作為證件之壹,具有以下顯著特征:
1.房產證只能由房產主管部門頒發。
2.房產證是特定房屋所有權的書面證明,可以記載特定房屋的狀況和是否設定了擔保物權。基於壹物壹權的學說,房產證的原則是壹房壹證,即具有獨立建築結構和使用功能(包括區分所有房屋)的房屋只有壹個所有權,不動產登記只能有壹個所有權登記,相應只能頒發壹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發給特定房屋的所有人。房屋為* * * *所有的,除了房屋所有權證,還可以發給* * * *所有人。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壹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