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停留簽註,須由澳門招聘單位出具相關資料。如果他們能給妳提供所有的信息,妳就有可能處理它。如果他們什麽都不提供,個人是做不了停留簽註的。
2.澳門的用人單位可以指定或委托有澳門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在內地招聘,由勞務公司將相關資料(如照片、身份證復印件等)報來。)向澳門出入境事務局申請審核批準。
3.審批通過後,用人單位將赴澳人員信息上報澳門勞動就業局非本地勞工處,提出輸入外勞申請。用人單位憑批文和合同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由勞務公司向北京市對外合作部對外經濟合作司申報批準出口澳大利亞。
4.赴澳勞務人員應在十日內到戶籍所在地辦理所需資料,赴澳勞務人員將資料和費用交回勞務公司,由勞務公司到當地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交流部門辦理赴港澳通行證。
5.通行證發放後,勞務公司會安排時間培訓出境。到澳後,由雇主帶領或前往澳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非本地勞工準證手續後方可工作。
壹、在澳門工作的內地人的兩種身份
1.壹種是以定居澳門為目的,申請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澳門某企業,連續三年盈利,雇用本地員工超過15人,且妳本科畢業有壹定工作經驗,專業符合澳門急需緊缺人才要求,那麽企業可以為妳申請澳門非永久居民身份,妳可以享受澳門居民同等待遇——妳是澳門居民。連續七年每三年換發壹次——即連續三次獲批,即可申請澳門永久居民取得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
2.如果妳打算以移民工人的身份進入澳門。澳門企業如確實缺人手,應向澳門貿易促進局申請外勞,經批準後,請經內地有關部門批準的經營港澳勞務的單位招聘,這樣妳就持有澳門勞工準證“蘭卡”,容易獲得批準,對申請人的學歷和專業沒有限制。缺點是這樣的身份不屬於定居,永遠不能因為這樣的身份轉換成澳門身份。妳不享受澳門居民的任何福利和便利。
第二,兩種身份的區別
非永久居民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非永久居民不能在澳門當公務員。
澳門非永久性居民如犯罪或被發現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身份,其非永久性居民身份將被撤銷,而永久性居民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被撤銷、驅逐或遞解出境。
澳門非永久居民使用澳門旅行證出境,約10個國家和地區給予免簽待遇。持《澳門居民往來香港通行證》者,可免簽30天。使用澳門特區護照的永久居民,可免簽78個國家和地區,只需持身份證去香港半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第三條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獲得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提交勞動爭議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