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消除駕照積分
1.駕駛人需要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違法車輛管理所或者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繳納相應的罰款。繳納罰款後,積分可以消除;
2.如果駕駛證在壹個記分周期內被扣12分,需要到指定地點學習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然後再去考科目壹,考過了才能消除分數;
3.如果在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扣分超過24分。妳不僅需要考科目壹,還要考科目三,合格後分數才會被淘汰。否則需要繼續學習,考試,直到通過。
法律法規:《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壹的,記6分:
(壹)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遊客車載客20%以上,或者駕駛七座以上載客汽車載客20%以上不滿5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客50%以上不滿100%的;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校車、中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超過20%時速未達到50%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以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速度駕駛除校車、中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以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速度行駛的;
(四)駕駛載貨汽車裝載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50%的;
(五)駕駛機動車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未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駕駛機動車攜帶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不懸掛警示標誌的;
(七)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的;
(八)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行駛的;
(九)在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十)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輕傷或者財產損失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十壹)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非法占用應急車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