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2016年6月4日收到董事長張遠方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根據《廣東省委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
鑒於廣東省水電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省水電集團”)為本公司控股股東,張遠方先生為廣東省水電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張遠方先生申請辭去本公司董事、董事長、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
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廣東省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張遠方先生的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職後,張遠方先生不再擔任公司的任何職務。
張遠方先生的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低於法定人數,不會影響公司董事會的運作和正常的生產經營,不會對公司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公司將盡快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董事和董事長的補選。在選出新的董事長之前,半數以上的董事* * *將推薦董事兼總經理Dani先生履行董事長職責。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董事長辭職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廣東省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董事長辭職的獨立意見》,披露於2016年6月5日巨潮資訊網。
公司董事會對張遠方先生在擔任董事長期間為公司改革創新、轉型升級、加快發展做出的突出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廣東水電二局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65年6月43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