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名思義,是自然資源局在土地權益方面直接接待群眾來訪的窗口部門。屬於公務員單位的,不能差。
自然資源局是原國土資源局負責審批土地區域的開發性質,規劃局負責審批建築設計方案或效果圖。實質上,兩者都控制著土地的使用。由於部門調整,很多地方的國土和規劃開始整合更名的自然資源。
其職責是:
(壹)按照權限規定,履行全民所有的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土地的空間用途管制職責。制定涉及全縣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的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二)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和評價。根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和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壹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和評價體系。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結果和信息發布的監督管理。
(三)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的統壹登記。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壹登記、權屬調查、房產測繪、糾紛調解和成果應用等制度、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