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選擇程序
1.申請人應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建設(房管局)領取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等相關表格。
2.屬於受理公告申請範圍的申請人,由夫妻雙方及家庭成員所在單位填寫申請表並蓋章,在日常工作時間攜帶申請表和申請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建設(房管局)辦理公開登記。
3.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申請人,根據社區公告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經審核基本符合準入條件的申請人,在選房公告規定的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建設(房管局)辦理。核對原件後,簽字領取驗收單。
5、申請家庭按《公告》規定持《受理單》到現場參加選房。
擴展數據:
壹、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條件
1.申請人在本市有常住戶口5年以上。
2.申請人必須是低收入家庭或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總住房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在其他地方無住房。
第二,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
1,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輪候家庭
2.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三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在65438+萬元(含)以下,四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在13萬元(含)以下的,申請家庭應當推薦壹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3.在京連續穩定工作壹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能提供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同期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住房的外省市人員。
百度百科-公租房
人民網-沈陽2018第四批公租房采取搖號方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