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政府委托起草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行業發展;
三、調查研究行業發展中的問題,向政府部門提出行業政策法規建議;
四、參與行業統計,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管理和發布工作,為政府制定產業政策提供依據,做好行業信息引導和服務;
五、參與制定和修訂本行業的技術標準、經濟標準和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
六、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本行業的產品質量,開展檢驗、評價和產品認證工作,發布本行業的產品質量信息,推薦優質產品和新技術產品;
七、受政府及相關部門委托,對行業內重大投資、轉型發展項目進行前期論證等工作;
八、受政府委托,承擔本行業的生產許可證發放和企業資質審查;
九、組織國內外展覽會、交易會,並參與培育國內專業市場;
十、組織行業技術培訓、專業技能教育和等級評定;組織新技術在行業內的推廣應用和科技成果鑒定。十壹、積極參與國際專業活動,擴大行業開放。促進出口、利用外資和技術引進方面的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活動;
十二、開展技術咨詢服務,提供國內外技術經濟和市場信息,進行市場預測,組織交流活動;
十三、建立行業刊物。收集、整理、研究和編纂本行業的行業資料、史料和專著;
十四、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其他事項;
十五、開展有利於成員單位的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