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中介費的標準,但民法典確實明確規定了中介合同的收費範圍。例如:
1.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居間人的服務合理確定。居間人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的,居間人的報酬由合同雙方平等承擔。
2.居間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承擔。
3.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客戶可能被要求按照約定支付從事中介活動的必要費用。
第二,中介合同中委托人跳樓的後果
委托人接受居間人的服務後,利用居間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過居間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居間人支付報酬。
三。居間合同是指委托合同的適用。
委托合同的規定參照適用。居間合同沒有約定的,參照適用委托合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約定:
1.關於對居間人的賠償規定,有償居間合同因居間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在無償居間合同中,因居間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使委托人遭受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委托人或者居間人可以隨時解除居間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外,無償委托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因解除時間不當造成的直接損失,有償委托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對方的直接損失和合同履行後能夠獲得的利益。
3.委托人死亡或者終止,居間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的,委托合同終止;但是,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因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 1 1生效)。
第九百六十三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居間人的服務合理確定。居間人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的,居間人的報酬由合同雙方平等承擔。
居間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承擔。
第九百六十四條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客戶可能被要求按照約定支付從事中介活動的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