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對象:
(壹)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與北京市相關的,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或已取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證書的社會工作者,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其他專業技術崗位要求的有效資格證書的社會工作者,符合勤工崗位要求的社會工作者。
(2) .2065438+2004全日制中專畢業生及以上(中專限北京幼師畢業生);非京籍畢業生(非農業戶口)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符合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進京條件。
二、招聘條件
(壹)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職業資格、職稱及其他條件;具備招聘單位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2)年齡條件:
1.中專、大專、本科畢業生24周歲以下(1990 65438+10月1後出生),碩士研究生畢業生30周歲以下(1984 65438+10月65438後出生),博士研究生畢業生35。
2.社工年齡要求:男,40歲以下,指1974 1後出生者;女,35周歲以下,指1979 65438+10月1後出生的人。其中要求地勤人員年齡在25周歲以下。
(三)學歷(由教育部門出具)條件:
1.中小學教師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2.幼師要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中專限2014北京幼師畢業生;
3.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地勤人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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