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科目設置及命題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考試科目、考試科目和考試科目三類。考試科目為語文(含寫作試卷5分,使用扣分制)、數學、英語(含口語、聽力)。HKCEE的科目為歷史、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信息技術、道德與法治、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藝術(音樂、美術)。考查的科目是地方課程、學校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
不再組織2022-2023學年初中生過程性測試(體育參與和體質健康測試)和初中生終結性測試(體質健康畢業測試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按滿分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科目總分。四年級學生在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學年的過程性考試成績按實際成績計入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
二、考試安排
初三學生第二學期,全部參加歷史、生物(含實驗操作)、地理、信息技術四門學科的全國統考。第二學期,四年級全體學生參加語文、數學、英語(含口語、聽力)三門考試科目,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道德與法治、美術(音樂、美術)四門考試科目,全部考試科目。三年級畢業的考試科目會考很多次,四年級學生要考第三學期。
如果對HKCEE的科目成績不滿意,可以申請重考,以最好的成績參加高中招生。接收市外轉來的考生或未被高中錄取的往屆學生,應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和各科考試,按照當年的評分辦法,根據考試成績進行評分;退學復學的學生只能參加未考科目的考試和考核。所考科目成績按當年評分辦法評分,已考科目成績按原成績確定。
第三,結果宣布和介紹
6月30日前,通過網上查詢公布四級考試成績。7月2日前,通過網上查詢公布初三考試成績。考試科目按原成績公布;考試科目將以成績形式公布;考試科目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HKCEE學科等級的確定方法:按照原始成績達到滿分的壹定比例劃分A、B、C、D、E五個等級。
第四,績效管理和使用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壹存檔,實行電子化管理,作為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教學質量診斷評價和區縣繼續教育的重要依據之壹。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不及格的學生,經學校補考合格後,可以領取義務教育證書;
補考不合格者,發給義務教育結業證書。未經批準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發給義務教育結業證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考試成績擅自以任何形式為學校和學生排隊或發布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