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網上自助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
1.打開官方兌換網站“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註冊登錄;
2.經常使用的營業部點擊“查看更多;
3.在戶政項目中,點擊居民身份證;
4.選擇換領居民身份證;
5.查看申請條件和材料,點擊右上角預約;
6.選擇預約城市;
7.選擇預約時間和預約派出所所在地,點擊立即預約;
8.確認預訂信息和預訂人信息,然後點擊確認進行預訂。屆時將按預約時間辦理。
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及時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領取、換領和補領申請。
居民身份證是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維護社會秩序、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和證明公民身份的證件。居民身份證的作用是:
(1)祖先登記;
(2)戶籍;
(三)兵役登記;
(4)婚姻登記;
(5)入學和就業;
(六)辦理公證業務;
(七)前往邊境管理區;
(8)辦理出境手續;
(九)參與訴訟活動;
(10)報考機動車船駕駛證,非機動車駕駛證;
(11)辦理個體營業執照;
(12)辦理個人信貸事務;
(13)參加社會保險,領取社會救濟;
(14)辦理乘坐民航飛機手續;
(15)入住酒店;
(16)提取匯款和郵件;
(17)寄售物品;
(18)辦理其他事務。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居民身份證。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領取、換領和補領申請。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