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29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292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ICP管理辦法》),國家對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ICP實行許可制度。
增值電信牌照是網站運營的牌照。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批準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ICP證),否則屬於非法經營。非經營性網站應當申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登記證。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的,或者超出許可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當地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3倍至5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654.38+0萬元以上654.38+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註:增值電信牌照的成功申辦將保證您網站的合法經營權利。可以咨詢漢唐信通辦理,可以保證辦理流程能快能快。
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經營者是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有與業務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3)具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能力;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規定,向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上述相關文件。申請的增值電信業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並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頒發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