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事務所三個序列。
1,綜合資質只有甲級..專業資質原則上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根據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為14專業工程類別;
2、房屋建築、水利水電、公路和市政公用四個專業工程類別不設丙級資質,其他專業工程類別不設丙級資質。
3、事務所不分等級。
二、房屋建築業務範圍
1綜合資質
可承接所有專業工程類別的工程監理業務,以及建設項目的項目管理、技術咨詢等相關服務。
2專業資格
1)專業甲級資質
可承擔相應專業工程類別建設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見附表2),以及相應類別建設項目的項目管理、技術咨詢等相關服務。
2)專業乙級資質
可承擔相應專業工程類別(見表2)二級以下(含二級)建設工程的工程監理業務,以及相應類別和等級建設工程的項目管理、技術咨詢等相關服務。
3)專業丙級資質
可承擔相應專業工程類別(見表2)的三級建設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以及相應類別和等級建設項目的項目管理、技術咨詢等相關服務。
3公司資質
可承擔三級建設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見表2),以及相應類別和等級的項目管理、技術咨詢等相關服務。但是,國家規定必須實行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監理業務除外。
第壹
為加強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範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維護建築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並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文章
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規定取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並在《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統壹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對相關資質類別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統壹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有關部門應當配合同級建設主管部門對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實施資質監督管理。
第五條
工程監理行業組織應當加強工程監理行業的自律管理。
鼓勵工程監理企業加入工程監理行業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