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出所名稱:西湖分局三墩派出所
2.居住證受理點:三墩派出所墩北派出所受理點?
3.地址:西湖區來仁街47號?
4.辦理時間:周壹至周五、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日提供預約服務。
5.聯系電話:0571-81110306。
擴展數據:
杭州市居住證申請材料和程序如下:
壹、申請條件
1.合法穩定就業:在城鎮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中斷繳費或補繳1個月以上)1年以上,按不同就業渠道在城鎮就業1年以上;
2.合法穩定住所:居住在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自購房屋內,或租住他人合法房屋1年以上;
3.連續就讀:取得城鎮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累計就讀1年以上者。
二、所需材料
1.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應當提供:
申請人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不含中斷或補繳1個月以上,下同)的證明。
2、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的,應提供:
(1)住在自己或直系親屬購買的房子裏。
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集體土地使用證,未取得上述證件的,提供購房合同(或已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二)在本人或直系親屬租住的房屋居住的,根據以下不同情況提供相應材料:
(1)申請人以國有土地租賃房屋的,應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租賃期限超過1年的《杭州市房屋租賃登記證明(居住房屋)》(申領《居住證》的日期應在租賃期限內,下同);
(2)集體土地租賃房屋的申請人,提供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其委托的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杭州市居住房屋租賃安全檢查表》和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賃合同(協議)。
(3)租住單位自行管理的房屋的申請人,應提供單位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和租賃期限超過1年的公房租賃證明或產權單位出具的房屋租賃證明;
(四)租住直管公房、公租房等的申請人。應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租賃期限超過1年的公有住房租賃證明或房管部門蓋章的公有住房租賃協議或公有* * *承租住房租賃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除應符合申請“合法穩定住所”的條件外,還應提供父母等法定監護人的有效《居住證》和其中壹方在城鎮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證明。
3、符合繼續學習條件的,應提供:
本市市區內的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承擔研究生教育的科研機構(以下簡稱學校),取得學籍並連續學習1年以上,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
其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還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城鎮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證明。
三、辦理流程
窗口受理→信息錄入→派出所審核→分局(派出所審批)→省廳認證→派出所認證。
四。處理時間和費用
1.處理時間:15個工作日。
2.有效期:註意每年簽註壹次。逾期未辦理簽註的,暫停使用功能。
3.費用:首次申請免費。
官方網站-浙江省杭州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
杭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杭州市流動人口居住證申領實施細則
杭州市居住證服務平臺官方網站-西湖區居住證業務辦理窗口
浙江政務服務網-居住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