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經司法部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協商,確定2016年度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360分。廣西屬於報名資格放寬的地區,合格分數線放寬到305。
二、應用方法
2016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本科畢業生,應於7月117日9時至6月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其居住地、住所或者工作場所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戶籍在報名資格放寬地點的報考人員,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須選擇在戶籍所在地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大學畢業後,申請人戶口已遷回原籍,原籍是放寬報名資格的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在內地就讀的香港、澳門、臺灣省的申請人,應當自行選擇內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三、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當於7月20日至25日到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壹)身份證原件。
(2)戶籍在報名資格放寬地方的報考人員,欲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
(3)畢業證書原件。
(4)與本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相同底片的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申請人姓名變更的,應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核實後應返還原始材料。
經審查符合授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並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