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方協議是就業協議,留學屬於升學範疇,不用簽,跟學校說明就行;
2、檔案壹般是妳的原籍,也就是戶口所在地;
3.沒必要放到人才市場去賺錢;
4.沒有留學生身份,只有妳拿到國外的畢業證和學位證才能獲得留學生身份;
5.留學生沒有優惠,畢業後有優惠。
在簽署留學生三方協議時,您需要註意以下事項:
1.確認協議的合法性:在簽訂留學生三方協議之前,要確認協議的合法性,避免簽訂非法或無效協議;
2.確認協議的權利義務:在簽署留學生三方協議之前,需要確認協議中各方的權利義務,以便為以後的合作做相應的準備;
3.明確繳費和退費規定:在簽訂留學生三方協議之前,要明確留學繳費方式和退費規定,避免費用糾紛;
4.確認協議期限及終止方式:在簽署留學生三方協議之前,需要確認協議期限及終止方式,為日後終止合作做相應準備;
5.充分了解擔保人的情況:在簽署留學生三方協議之前,要充分了解擔保人的情況,包括其信譽和財務狀況,以確保擔保人能夠履行相應的責任;
6.確認協議的履行方式:在簽署留學生三方協議之前,需要確認協議的履行方式,包括信息溝通與合作的方式,以確保留學生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7.如有疑問,及時咨詢:留學生簽訂三方協議時如有疑問或歧義,建議及時咨詢相關專業人士或律師,避免因操作不當出現問題。
綜上所述,在簽訂留學生三方協議時,需要註意協議的合法性、權利義務、費用繳納和退還的規定、期限和終止方式、擔保人的情況、履行方式、及時協商等,確保留學生的權益得到保護,避免因操作不當出現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