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妳必須在獲得永久居留權後在美國連續居住五年。這是入籍的最低居住期限。五年內,妳不能連續半年以上離開美國。如果是半年以上,就必須提供妳無意放棄美國居留權的證明。因此,需要相應延長入籍申請時間,重新計算在美居留時間。妳必須在美國居住至少三年,並且至少超過法定期限的壹半,才能向美國移民部申請入籍。
2.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國公民必須保持婚姻兩年,夫妻雙方才能向移民局申請入籍。新移民法規定,與美國公民或美國永久居民結婚的外國公民,只要符合申請美國公民身份的條件,就應盡快申請入籍,以盡快成為美國公民,享有作為美國公民的全部權利。但前提條件必須是持續兩年以上的婚姻關系。
3.申請入籍時,必須連續五年的最後六個月居住在美國,並且在當地州或城市居住至少六個月。
4.申請入籍者必須至少18歲。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16歲以下的外國人,父母已經取得美國國籍,可以隨父母自動取得美國國籍。但年齡在16到18之間的子女必須獨立申請入籍。如果孩子未滿18周歲,父母壹方是美國公民,另壹方是外國人,在孩子年滿18周歲之前,擁有美國國籍的壹方可以代為申請入籍。
5.必須具備初步的英語讀、聽、說、寫能力。申請入籍的人要懂壹定程度的英語,有壹定的英語能力。移民局工作人員在審查入籍資格時,會進行口試,入籍申請人要用英語回答有關美國歷史和美國政府的知識。這樣可以考察入籍申請人的英語實際表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