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再小的孩子,都是生命,飯都成了粥。除非是原則和底線上的大事,怎麽可能舍得打掉自己的孩子?有些東西可以當籌碼,有些東西不能當籌碼。就拿妳婆婆來說吧。當妳和她兒子結婚時,妳必須和他共度壹生。婆婆說什麽、做什麽會對妳的婚姻產生很大影響?妳說婚前和婚後婆媳不壹樣,為什麽不舉幾個例子?現在是法治社會。也許我婆婆的做法確實過分,但為什麽不先想其他辦法解決呢?我不能理解的是直接打掉孩子的行為。妳希望妳的丈夫做什麽?妳什麽都沒留下,也沒耽誤妳復婚,可是妳老公以後怎麽過?也許這個孩子會是他壹輩子的負罪感,妳的良心真的能安嗎?
說實話,我年紀不算大,但閱歷比大多數人豐富多了。我見過很多奇葩的婆婆,甚至比電視劇裏的還要奇葩,但那又怎樣?婆媳關系中有個兒子。妳總說婆婆這樣說,說婚姻不壹樣,卻不提她老公是什麽樣的,婆婆是做什麽的,甚至當初為什麽要結婚。妳打掉孩子,離婚只是因為她的行為。妳拿婚姻當什麽?據我所知,離婚有孩子的話很難找到合適的,但是單身的話可以找個新家。如果很醜,就不說了。妳自己想想吧。
在我看來,中國的社會規則,包括家規,都是以道德為基礎的,其底線是由法律界定的。大多數人會違反道德,但不壹定違反法律。也就是說,婆婆的行為充其量是違反道德,但還沒有涉及到法律底線。作為媳婦,想要化解這個矛盾,只要和老公溝通,必然會找到合適的方法,只是沒有嘗試過自己去解決。其實矛盾的原因是可以猜到的。無非是彩禮的問題,或者當初承諾的事情沒有兌現,我會選擇離婚。雖然我是男性,但是我表達壹些觀點的時候還是比較客觀的。事實上,我們不妨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如果妳是婆婆妳會怎麽做?如果妳是丈夫,妳會怎麽做?如果妳是個孩子,妳會怎麽想?兩個月,也就是生命的八周。我已經有壹些身體特征了,但是妳把它去掉了。我欽佩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