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準備買第二套房。寫自己孩子的名字合適嗎?
我講我媽同事的故事,當然不是想詛咒妳家孩子。我媽的同事,就叫他趙叔叔吧。趙大爺給女兒買的房子,寫的是夫妻倆的名字。趙大爺是外省本地女婿,他媳婦也就是我公婆在趙姐生完孩子後就住在這裏了。可惜在孩子兩歲的時候,趙大姐突然因為意外離開了。葬禮剛結束,兩個公婆打算把房子賣了,把她的孫子帶走。但因為房子是以趙夫婦的名字命名,所以失敗了,孩子卻被搶走了。講這個故事不是為了詛咒妳的女兒,但是妳不能低估人性的黑暗和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我就是覺得就算是女兒的名字,房子還是我自己的,怕女兒做別的,損害自己的利益。如果妳這麽不放心,就寫妳自己的名字吧。如果不真心付出,以後肯定會有很多問題,甚至是父母和孩子。不知道如果我是兒子,會不會沒有那麽多顧慮?說白了,我還是鄙視我女兒,把她想象成傻子。其實因為只有壹個孩子,父母自然希望孩子過得好。所以,在房子等大事上做決定前要想清楚,做決定後不要後悔。另外,妳要對妳的孩子有信心。人生有很多風浪,不是每壹點都能為孩子考慮到的。考慮過後,不壹定能做出最合適的決定。只能說平時要潛移默化的教育孩子,讓孩子擦亮眼睛,避開妳想象的最好的情況。建議妳寫夫妻和女兒的名字,夫妻比例可以控制在30以內。房子歸* * *,女兒不能將房子轉讓或抵押。而且以後轉給她還能省不少稅費。萬壹發生不測,配偶沒有遺囑仍可繼承她的部分,但這樣可以避免遺產稅,妳女兒也無法獨自處理財產。現在很多軟飯男都是哄女孩子交房錢,刮父母貼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