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婚後五天選擇出家做尼姑的女人,其實對這樣的女人是很堅定的。因為不想和老公壹起生活,她不得不考慮和老公離婚。但是,當壹個女人結婚後向丈夫提出離婚時,丈夫根本不同意。丈夫聲稱不可能離婚壹輩子。然後女人在感到無助的時候選擇了出家,也是因為看破了世間的壹些事,才想出家。
法院判決10年後,女方再次起訴丈夫離婚。這份法院判決稱,女方在婚姻期間沒有任何過錯。很明顯,是因為男人在婚姻期間表現出懶惰的態度,根本不願意為家庭而奮鬥。兩個人離婚也很好理解。同時,兩人已經10年沒有共同生活,可見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故法院判決兩人離婚,並要求女方向前夫支付2000元賠償金。
女人對婚姻很失望。可想而知,作為壹個女人,結婚後,沒有人會有這麽大的勇氣選擇五天出家。壹定是因為這個女人對自己的丈夫非常失望,所以選擇了出家當尼姑。即使兩個人沒有離婚,也已經失去了夫妻的現實,所以離婚是必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