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繼承法的原則,只能繼承私有財產。廉租房屬於國家所有,承租人只有租賃權,沒有處分權。廉租房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
關於承租人家庭續租問題,根據建設部發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壹條規定,居住房屋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租賃。承租人家庭成員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公有住房。
《繼承法》第3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市民收入。
2.市民的房子,儲蓄,日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和書籍。
5.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生產資料。
6.著作權和專利權中的公民財產權。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擴展數據:
公租房雖然不能繼承,但是可以續租,而且續租是有條件的。以北京為例:
北京市住建委:妳需要提前三個月申請續租公租房。
公租房因工作原因要搬家的,可以向產權單位申請,與其他同類型家庭調換。同時,租住家庭的適齡兒童可以就近上學。此外,公租房連續三個月入住少於30天也需要退出。
《法制晚報》記者從市住建委獲悉,截至目前,市保障房中心舉辦的公租房項目中400戶租住家庭的適齡子女需求已全部解決。
近日,市住建委對公租房後期管理相關政策進行了詳細解答。公共* * *租賃住房承租家庭如轉租、轉借或擅自調換租賃住房,改變租賃住房用途或結構,毀壞或擅自裝修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或在租賃住房居住3個月以上不滿30天等。,產權單位可以根據租賃合同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對承租家庭的違規行為經查實後,各區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可取消該家庭保障資格,並通過媒體公示記入信用檔案。該家庭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提醒市民,類似情況可向公租房項目管理站或區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舉報。
提前三個月提交申請材料續租。
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需要續租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原申請所在地的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產權單位收集相關申請材料後,應提交原申請戶籍所在地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核。
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家庭申請材料後2個月內,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完成家庭資格審核,並作出處理決定,書面告知公共* * *租賃住房產權單位。產權單位無力向承租家庭提供原住房續租的,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同意,可以向承租家庭分配其他住房。
人民網-北京市住建委:公租房需提前三個月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