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諒解書
諒解書在壹般案件中是犯人的救命稻草,因為諒解書會導致減刑。這麽說吧,如果壹個案子有諒解書,這個案子有99%的幾率不會被判死刑。因為我們國家的法律是盡量不殺。但本案中,四川高院並不認可這位家屬出示的諒解書,因為被害人家屬是兇手張誌軍的女兒,出示的諒解書肯定達不到要求,所以法院並不認可這份諒解書。
2.被害人是否有過激行為?
這在法律上叫做矛盾激化,也就是說被害人是否做出了什麽特別過激的行為,導致了犯人的痛苦。據調查此案的警察說,此案中的受害者沒有攻擊性行為。被害人只是扯了犯人張誌軍女兒的頭發,沒有其他行為。因此,法院認為本案不存在矛盾激化的問題。在這裏,死刑基本上是無能為力的,但還是壹尺之遙。
3.有明顯的殺人動機嗎?
這是最後壹程,法庭判死刑的最後壹程。由於張誌軍有明顯的殺人動機,根據事後法醫調查,張誌軍對被害人的攻擊是致命的,每壹擊都是致命的。雖然張誌軍的辯護人辯稱張誌軍事後有人撥打120救人,但法院認為這與殺人動機明顯無關。因為在法院看來,張誌軍辯護人的這種說法類似於?殺了人說個道歉就沒事了?差不多的意思。
總的來說,這個判決就是死刑,也是網友最希望看到的,也是高院的判決,基本是終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