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賬戶用於記錄參保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從單位繳費中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是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跨統籌範圍轉移、退休前退保、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後終止基本養老關系時,領取個人賬戶相關待遇的主要依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3]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設立的以身份證號碼為標識的唯壹賬戶,用於記錄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金額。個人賬戶是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退休手續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1)當年繳費本金,包括全部個人繳費和轉入個人賬戶的用人單位繳費部分(2006年6月65438+10月1,個人賬戶規模由165438+本人工資的0%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轉入個人賬戶);(2)當年本金產生的利息;(3)歷年累計存儲產生的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應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