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育局
中山是中國偉大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先生的故鄉,也是中國唯壹以偉人名字命名的城市。2005年,中山成為廣東省首批教育強市。2007年,全市24個鎮、區全部成為廣東省教育強鎮(區)。中小學(含技工學校)324所,在校生44.2萬人;有454所幼兒園,有11.10000名兒童。
適齡兒童入學率和鞏固率均達到100%。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機構編〔2009〕34號),設立中山市教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壹)取消和調整市人民政府已經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二)加強對鄉鎮教育主管部門和各類學校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督導、監察和教育執法。
主要職責:貫徹國家、省、市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教育改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綜合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促進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推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屬高等學校;負責審批中等及以下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指導成人文化教育和社區教育。
編制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教育基礎設施等政策;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負責審核市直屬學校(單位)。
負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對鄉鎮教育部門和各類學校依法辦學的監督檢查,加強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組織教育執法;負責組織和指導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督導評估工作;檢查和監督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指導中、下級學校進行教育研究和改革,管理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規劃和指導教育信息化、技術裝備、實驗室和圖書館建設。
負責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制定全市高等、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指導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招生工作;負責中等及以下教育學校的學籍管理。
負責中等及以下學校教師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劃和指導各級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與相關部門合作,維護校園穩定和安全。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各級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和校外托管中心,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