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概況: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成立於1959,前身是自治區機械設備成套局。它是南京的壹個副廳級機構,曾經隸屬於幾個中央部委的垂直管理。5438年6月至2000年2月,中央部委改革,交由地方管理。2001年4月更名為自治區設備招標局,升格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的廳級事業單位。2003年8月更名為自治區招標局(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實行“壹個機構,兩塊牌子”管理。2008年2月更名為自治區招標投標管理服務局,2011年2月更名為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
為規範寧夏招投標市場,結合本地區招投標實際情況,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使用權礦業權交易市場管理辦法》,包括(1)總則(2)交易管理職能(3)交易活動管理(4)監督管理(5)附則,其中監督管理的基本內容如下:
第十四條自治區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交易收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截留或者挪用。
第十五條自治區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交易市場應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並接受行政監察、審計機關、財政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自治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設立投訴信箱和電話號碼,接受對違法交易的舉報和投訴。
第十六條自治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交易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範(規程)。
交易機構應當建立交易網絡信息管理、保密管理、財務管理和工作人員守則等內部管理制度,確保交易市場規範運行。
交易機構應當在交易場所和交易市場網絡平臺上公布土地使用權、礦業權的交易規則、操作規範(流程)、服務項目、工作人員守則和交易市場監督管理措施,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七條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土地使用權、礦業權交易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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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招標網基本信息:
寧夏招標采購網聯系方式:0951-780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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