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包括哪些內容?
1.溫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有哪些內容?本市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類信息。本部門(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查閱的信息內容,以及本部門(單位)編制的《溫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目錄涵蓋本市職能、政策文件、發展規劃、重大決策、資金管理、建設項目、行政執法、服務、收費項目、應急預案和監督保障措施等。目前,市人民政府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來的內容,之前的內容將逐步完善和加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市政府網站查閱目錄,也可以到市政府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或縣檔案局咨詢。2.信息公開(1)屬於可以向申請人公開的範圍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回復申請人。(2)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三)行政機關依法不予公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公開該政府信息的機關的,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和聯系方式。(四)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5)、對於申請人申請的與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可以不予提供。(六)、申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按照規定不予提供的,可以告知申請人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7)、申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意見,並指定答復期限。第三方不同意披露的,不得披露;第三方未在規定期限內答復的,視為同意披露。但是,第三人明確表示不同意公開,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並書面告知第三人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和理由。(8)、申請的政府信息包含不宜公開的內容,但可以區別對待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在現實生活中,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壹般都與公民的切身利益有關,但國家機密和涉及他人隱私的相關東西是不會公開的。公開的話,是當事人申請的,當然申請的政府信息是主動公開的。如果會危害國家安全,就不公開。